索引号: | XXGK/2018-4576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工会 | 发布日期: | 2018-06-22 |
名 称: | 镇原县2018年“金秋助学”活动通知 |
按照市总工会安排,现将2018年“金秋助学”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一)资助对象
凡参加2018年全国统一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本以上(含二本)录取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工会会员)子女,并且符合下列条件:
1.因企业改制下岗失业在工会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
2.因重大疾病、意外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农民工(工会会员)家庭上学子女。
(二)资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工会会员)子女给予一次性资助2000元。
二、申报程序及资料
困难下岗职工子女向所在社区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农民工子女向所在乡镇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由社区和乡镇工会审核加注意见,上报县总工会审查汇总后,经主席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并进行公示,上报市总工会审批后予以发放。
申报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准考证及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全家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家庭困难证明(由所在乡镇出具家庭困难及工会会员证明);
4.资助申请书(A4纸书写);
5.填写助学申请表;
6.下岗职工需提供解除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农民工需提供所在企业的劳务用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学生本人中国工商银行卡(镇原支行)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助名额
2018年度市总工会下达我县总工会资助名额200名,分配19个乡镇困难农民工子女120名;建档立卡的下岗困难职工子女80名。
四、相关要求
1.困难农民工子女申报时,需提供父母与所在企业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务用工合同。
2.为了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方便群众,请各乡镇工会在审核后,提供资助学生工商银行(镇原支行)卡号、并在领款表上签字确认,最终以市总工会审定结果为准。
3.各乡镇工会要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有关资助政策宣传,按期搞好资助申报工作。
4.申报时间自高考录取之日起,至2018年8月9日结束,逾期不再受理。
5.已取得其他社会助学资助的,不再重复资助。
联 系 人:张丽娟 联系电话:0934-7123575
办公地点:镇原县总工会一楼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镇原县总工会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