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XGK/2018-8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教体局 | 发布日期: | 2018-06-22 |
名 称: | 镇原县兴华初级中学学生校服招投标公告 |
为有效发挥校服的育人审美功能,切实提高校服品质,保障广大学生身心健康,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经我校校服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采购一批学生校服,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
QYZY2018-XHZX001
二、招标内容
学生冬季校服749套,预算资金116095元(含运送、质检及售后服务),(具体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要求
学生校服采购工作将秉承自愿为主、透明规范、集中统一、质量至上、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国家相关法律法定程序及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操作。
四、投标要求
1.投标企业必须为工商、税务部门注册登记且有能力提供货物及售后服务的正规校服生产企业。
2.投标企业必须是依法从商,依法纳税,没有进入检察、公安和纪委的行贿犯罪及政府采购黑名单的企业。
3.投标企业必须是近三年内没有被质监部门通报过的不合格校服生产企业。
4.投标企业在投标时必须提交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5.对联合体投标行为一律不接受。
6.投标报名企业必须达到三家以上方可开标。
7.自此公告发布之日起,招投标过程将全程接受校服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管理与监督。
8.招标结束后,学校协同中标企业法人将相关原始资料送交县教体局进行备案,待审查备案结束后,方可签订校服采购相关合同。
五、材料提供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商标注册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服装设计师资格专业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服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供应商是代理商须提供货物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6.须具有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7.具有自本公告之日起供应商住所地或者项目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六、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2日至6月26日,每个工作日9:00至12:00,15:00至17:00。
地点:兴华初级中学校服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6月27日至6月29日,每个工作日9:00至12:00,15:00至17:00。
地点:兴华初级中学校服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投标与开标时间:2018年7月4日9时整。
地点:兴华初级中学校服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保证金需缴纳人民币1万元,于2018年6月29日前缴到学校账户,未按时缴纳的则视为无效投标。
八、联系电话
0934-7161363
九、监督电话
0934-7121378 0934-7163980
镇原县兴华初级中学
2018年6月22日